平阳新开发项目——仙泉地铁项目,投资额达 56.301 万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城市铁路1号线项目(平阳新城—仙泉段)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许多内容需要根据国家评估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财政部刚刚发布了第483/TB-BTC号通知,公布了国家评估委员会在《胡志明市城市铁路1号线项目(平阳新城—仙泉段)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上做出的结论。 据悉,上述国家评估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 据此,为确保项目投资政策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评估委员会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及咨询单位尽快研究项目投资顾问小组的评估结果报告、各机构及国家评估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吸收、解释并完善项目文件。 关于项目文件,国家评估委员会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全面审查、充分解释其内容,并根据公共投资建设相关法律规定,严密组织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本意见书与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一致性,其中指出初步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第175/2024/ND-CP号法令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并补充其他相关文件。 还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审查并补充说明,阐明投资的必要性,以及该项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战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同时考虑到2025年7月初地方合并的情况(根据2025年4月12日第60-NQ/TW号决议,平阳省将与巴地头顿省和胡志明市合并)。 国家评估委员会要求,在平阳省与胡志明市及巴地头顿省合并的背景下,审查并更新客运需求预测;补充说明,明确项目规模、投资方式及各组成部分的划分,确保投资效益,避免浪费;审查并补充说明,明确关键技术工艺的分析和初步优选,确保可行性、投资效益,并与胡志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及区域连接同步衔接;审查并补充项目总投资初步核算的说明和说明,确保符合建设法的规定。 关于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能力,由于目前尚无依据评估该项目拟定的中央预算资金来源(11.26万亿越南盾)的可行性,国家评估委员会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并提出使用适当投资资金来源的方案,确保项目资金平衡能力。 因此,国家评估委员会要求平阳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并提出一项使用适当投资资金来源的方案,确保项目资金平衡。 如果没有足够的依据来确定投资资金的可行性,建议平阳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并提出一项具体政策,“该项目无需根据《公共投资法》的规定进行资金平衡评估”,类似于国会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的第172/2024/QH15号决议中批准的关于南北轴线高速铁路项目投资政策的政策。 关于具体机制和政策,请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审查并补充关于提出适用每项具体机制和政策的依据和理由的具体说明,确保其适用于该项目。 同时,补充说明,明确提出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政策机制,而不必等到平阳省与巴地头顿省和胡志明市合并后才根据国会2025年2月19日第188/2025/QH15号决议实施,该决议旨在试行若干具体和特殊的机制和政策,以发展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城市铁路网络系统。 第483号通知明确指出:“请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尽快审阅、解释、补充和完善项目文件,确保其质量和准确性,并于2025年6月9日上午10点前将其提交财政部。其中,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必须确认该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符合提交国会审议和决定项目投资方案的条件。” 此前,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已下发2299/Tr-UBND号文件,建议政府将城市铁路1号线项目平阳新城-仙溪段的投资方案提交国会审议和决定。 该项目起于平阳省土龙木市和富坊S1站(新城中心站);终点站为平阳省宜安市平胜坊仙泉汽车站(胡志明市1号城铁线路)。 预计正线长29.01公里(车辆段连接段和3.42公里连接段尚未投资),途经平阳省4个城市:新渊、土龙木、顺安和宜安。 主要技术标准方面,平阳新城—仙泉城铁1号线路为双线电气化铁路,轨距1435毫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线路采用分布式动力单元(EMU)技术,共设19个车站,车站间距1.7公里。 项目初步总投资约56.301万亿越南盾,其中场地清理费用约6.679万亿越南盾;建设成本为20.265万亿越南盾;设备成本为15.287万亿越南盾;管理、咨询及其他费用为5.333万亿越南盾;应急费用为8.737万亿越南盾。 为了积极灵活地利用资金来源,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建议,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地方和其他合法来源的国家预算,其中省级预算为21.654万亿越南盾(39%);TOD为23.387万亿越南盾(41%),中央政府支持11.260万亿越南盾(20%)。 平阳省人民委员会计划于2025年第二季度制定并批准该项目的投资政策;于2025年第二季度至2026年第二季度制定并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至2027年第一季度选定EPC承包商;2027年第二季度至2028年第二季度完成场地清理;2027年第二季度至2031年开工建设。